根据2018年2月23日蔚县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([2018]第12号)确定:自2018年起,在商品房用地土地招拍挂时,原则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,如有群众有特殊需求或上级有明确要求时,再另行研究解决。
我县自2018年1月1日起,所有公开出让的商品房用地在土地招拍挂时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,如有特殊情况再另行研究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