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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发布时间:2018-03-05   信息来源: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 

根据2018223日蔚县县长办公会会议纪要([2018]12号)确定:自2018年起,在商品房用地土地招拍挂时,原则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,如有群众有特殊需求或上级有明确要求时,再另行研究解决。

我县自201811日起,所有公开出让的商品房用地在土地招拍挂时不再配建保障性住房,如有特殊情况再另行研究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