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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发布时间:2018-03-30   信息来源: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 

为理顺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,根据《www.388365.com专题会议纪要》([2018]10号)会议纪要,将现有全县保障性住房(含廉租房、公租房、限价房、经适房)分配工作由县住建局转到县房地产交易管理处负责,住建局负责全县保障性住房的配建工作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