局宗教股:
按照县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办公室的指示精神,根据《蔚县民宗局2018年度“双随机”监管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为做好2018年度抽查工作,现将抽查工作计划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内容
按照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抽查原则,在我县范围内的开放宗教活动场所按照20%比例抽取8个宗教活动场所作为本次检查对象,依据民宗部门职责编制的《抽查事项清单》,对随机抽取检查对象进行检查。
二、加强组织领导
为组织开展好此次抽查,成立民宗局“双随机一公开”监管工作领导小组,由副局长蔡瑞芳任组长,局宗教股股长赵成峰和民族股股长王丽芬二位执法人员为成员。下设办公室,负责此次抽查具体工作。
三、检查具体事项
1.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处所审批。
2.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改建或者新建建筑物审批。
3.地方性宗教团体成立、变更、注销前审批。
4.擅自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的处罚。
5.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备案手续的;宗教活动场所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,未建立有关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符合要求的;宗教活动场所内发生重大事故、重大事件未及时报告,造成严重后果的;违反本条例第四条规定,违背宗教的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;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境内外捐赠的;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处罚。
6.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,宗教活动场所已被撤销登记仍然进行宗教活动的,或者擅自设立宗教院校的;非宗教团体和非宗教活动场所组织、举行宗教活动,接受宗教性捐献的;擅自组织信教公民到国外朝觐的处罚。
7.违反本条例规定修建大型露天宗教造像的处罚。
8.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处罚。
9.对违反《河北省清真食品管理条例》的处罚。
四、抽查工作安排
(一)抽查时限
自2018年1月10日至2018年12月25日结束。全年4批4次,从全县宗教场所和宗教团体32个抽查达到全覆盖。具体到每季度至少1次抽查时限由局宗教股及主管领导视具体情况而定,确保完成全年抽查计划。
(二)工作流程
1.召开“双随机”抽查工作推动会,部署此项工作,绘制各类表格,整理各类材料,准备抽查物品。
2.针对此次抽查事项,编制“两库一单”,即市场主体库、检查人员库,编制《抽查事项清单》,在蔚县政府网站公开。
3.进行“双随机”抽查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取。对所抽取的主体,抽取2名检查人员,成立检查组。确定组长一名,现场领取检查任务接收单。
4.检查人员准备检查材料,熟知检查内容和依据。并由检查组长负责逐户通知所检查的宗教场所,下发《检查通知书》或电话告知,做好电话告知记录。
5.实施现场检查。由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人员,合理安排检查行程实施检查,填写《检查实地核查表》。
6.检查组组长汇总检查情况,整理检查材料,并由本检查单位针对检查结果,填制《“双随机”检查结果公示表》,在政府网站予以公示。
五、检查结果处理
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,检查部门按照相关依据予以查处。不属于本部门处理的,依法移送具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,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。
六、组档材料(一所一档)
1.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复印件(检查组索取)。
2.宗教活动场所基本信息表。
3.“双随机”公示信息抽查电话告知单(检查组检查前电话通知)或双随机”联合检查告知单(检查组入户后由宗教活动场所签章或签字后带回存档)
4.检查实地核查表。
5.检查结果公示表(检查部门检查后按检查结果填报)。
6.现场检查照片等影像资料(存档)。
7.其他需要检查的材料。
七、工作要求
各检查人员要提高认识,加强组织领导,密切配合。被抽取的检查人员,无故不得请假。对宗教活动场所实施检查时,检查人员同时到场,出示执法证件,对所有检查的项目一次完成。并实行“一所一表”。检查期间不得存在吃、拿、卡、要等违纪行为。按时限完成检查任务并认真填写各类检查表格、整理检查档案及时存档和上报。
附:2018年度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工作抽查计划表
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
二0一八年一月九日 |